第303章是神,也当屠之!
不做没把握的事。
这是林烬的人生准则之一。
他是个孤儿,七岁以前生活在华国江南市儿童福利院。
七岁那年,被一对中年夫妇领养,十年后,养父母相继病逝。同年,他考进江南大学。
在导师和同学眼里,林烬是一个不怎么爱说话,所思所想跟大部分人都有点不一样的怪咖。
他曾为了能正常地接触到尸体,跑去警局尸检科做清洁工。还去火葬场应聘过,结果可想而知地被淘汰了。他还为了能切身感受低智商犯罪的心理活动,故意在超市的手机柜偷东西把自己送进拘留所。
但他在当清洁工的时候,帮助警方破获了几桩案子。从拘留所出来以后,他写了一篇十万字论文,从各个角度非常具体详细地剖析了低智商犯罪者,作案前后经过的心理变化。
破案后,他收到了警局派发的奖金。
额度不高,但对于花销不大的林烬来说,足够用上小半年了。
至于那篇论文,不仅受到导师的青睐,还因此收到了哈佛大学某著名心理学教授的来信,表示希望他远赴异国深造。
当所有同学都以为,这个怪咖就此走上康庄大道时,林烬却想都没想地选择了留校读研。
他是怪才、疯子、神经病,他也是个吃穿极度随意、对物质生活几乎没什么要求,低欲到让旁人觉得,他是个不求上进、随遇而安的咸鱼。
但只有与林烬走得最近的一个男同学知道,他在物质方面确实不求上进,但绝不是个随遇而安的人。
林烬的字典里,没有这个词。
他小时候有轻微自闭症加情感障碍,当他知道自己有这个问题后,他在初中时期就定好了大学要读心理学的计划。
去尸检科做清洁工,是因为这个工作没多少人愿意做,竞争很少、薪水不低。还能以编外人员的身份,名正言顺地接触到一些案件,并借此参与其中。
养父母为了治病,花光所有积蓄,连房子都卖掉了,根本没有余钱留给林烬。所以,学费、生活费,一切开销都得靠自己挣。
而把自己送进拘留所一事,写论文只不过是同学问起时随口瞎编的。真实情况是为了调查几起连环凶杀案,当时他怀疑那起案子的嫌疑人,就是拘留所的一个看守人员。
他找了一个相熟的警察打听清楚情况,算好区域划分问题后,特意跑到会被分到那间拘留所的地盘‘作案’。
最终,他在被拘留的一周内,成功诱使那个看守人员对自己下手,从而暴露了其就是连环凶杀案罪犯的事实。
论文只不过是跟那伙偷鸡摸狗、拉皮条卖假货的家伙,关在一起的时间里,偶然迸发的灵感。
总之,到目前为止的短短二十二年人生里,林烬所做的每一件事不管看上去多么惊悚、多么不着边际,其实都是他计算过各种可能性,最终选出来的最优方案。
当然,这个最优,只是他自己觉得。
换一个人,基本不可能会用把自己送去拘留所的骚操作,来深入调查案件的。
但在林烬看来,这是最妥当、最直接、最高效率的。
毕竟,那个连环杀人狂就是杀疯了,也不可能把整个拘留所里的羁押人员全都毒死。
所有一切看似匪夷所思的行为模式,全都建立在[有把握]这三个字上。
而此时此刻,瑶简简单单的几句话,却让林烬有种如雷贯耳的感觉。
为了有把握,他会花大量心思脑力在布局和计划上;
为了有把握,他可以不吃不喝画上一天一夜思维导图,尽可能避免所有纰漏;
为了有把握,他还会在做出计划后,反复演算各种结果可能性…
但其实,如此极致追求[有把握],何尝不是一种束缚呢。
理性的束缚。